開公司之後,我也常站在「甲方」的角度跟其他廠商合作,這才發現,設計師常抱怨的「甲方不懂設計」,很多時候是溝通方式沒對頻。

甲方真正想知道的,通常是「這個設計能不能解決我的問題」,而不是「這個字體有多美」。提案時如果能先講商業目標、再講設計怎麼回應這個目標,溝通效率會差很多。

好的提案不是說服對方接受你的美感,而是讓對方看懂,你的每一個設計決定,背後都有邏輯支撐。